关于加强管理评标专家抽取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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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管理评标专家抽取的通知
各代理公司:
为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21〕628号要求,现将评标专家抽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是列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所需专家应当从省专家库中(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专家数量不足的,需开具申请可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专家库抽取。
二、建设工程类项目请认真填写《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项目专家评委需求表》要求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特别是评委人数、专业、地域必须明确,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方可进行专家抽取。
三、其他采购、交通农田水利工程、医疗器械采购项目认真填写《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申请表》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特别是需回避单位、抽取专业必须明确,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方可进行专家抽取。
四、该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实行。
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