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办理主体 |
事项说明 |
办理途径 |
事项服务责任主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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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具体 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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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行招标备案 |
招标人 |
招标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招标人自行办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事宜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聊城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客户端(简称服务平台客户端,以下同) |
项目注册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简称主管部门,以下同) |
主管部门通过云智监管平台 办理备案。 |
2 |
招标计划发布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可自行发布招标计划,招标人也可以联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以下同)予以发布。 |
服务平台客户端 |
招标计划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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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登记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聊城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填写房建市政类进场交易的项目基本信息,网上提交招标申请书、立项文件(审批、核准、备案类)、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备案表等相关材料。 |
服务平台客户端 |
项目注册、招标项目(自动核验)、 |
主管部门、交易中心 |
主管部门通过云智监管平台办理项目在线备案,数据交互至服务平台中心端。 |
4 |
项目资格预审信息(若有)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聊城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招标项目信息,含资格预审文件、答疑文件。 |
服务平台客户端 |
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答疑澄清文件 |
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在线完成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及时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云智监管平台。 |
由聊城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将核验通过的资格预审文件、答疑文件推送至招投标监管平台。 |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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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招标信息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聊城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招标项目信息,含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变更公告等。 |
服务平台客户端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变更公告 |
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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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聊城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将核验通过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推送至招投标监管平台。 |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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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场地预约与变更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聊城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自动预约或变更交易项目开评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服务平台客户端 |
场地预约、场地变更 |
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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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诚信入库 |
投标人(供应商) |
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申请诚信入库,自行填写信息,自动核验。数字证书办理详见市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栏目。 |
服务平台客户端 |
投标人 |
交易中心 |
主要通过网上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完成,投标人(供应商)也可到市中心现场办理。 |
8 |
提交投标文件 |
投标人(供应商) |
投标人在线完成制作投标文件,并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 |
服务平台客户端 |
投标文件上传 |
交易中心 |
投标人(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上传。 |
9 |
提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供应商) |
投标人(供应商)自主选取现金(法定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信用良好的投标人适当减免投标保证金。 |
聊城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或聊城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平台 |
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执行招标文件规定;以现金(法定形式)缴纳的,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生成保证金虚拟账号后,投标人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形式的,投标人登录聊城电子保单(保函)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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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评标专家抽取和通知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向住房城乡建设招投标主管部门递交《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项目专家评委需求表》。 |
现场办理 |
通过山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完成抽取工作。 |
主管部门 |
通过山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系统完成评标专家抽取、通知、递补等工作。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经住房城乡建设招投标主管部门批准的《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项目专家评委需求表》,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见证下,在省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
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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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开标 |
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交易项目均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投标人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完成开标工作。 |
聊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不见面开标大厅 |
主管部门、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做好现场监管或在线监管工作;交易中心做好开评标服务保障、巡场等工作。 |
12 |
评标 |
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等工作人员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登录聊城市建设工程电子开评标交易系统完成项目评标工作。 |
评标专家现场登录聊城网上开评标系统完成评标 |
现场评标/远程异地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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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
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聊城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信息,不少于3日。 |
服务平台客户端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主管部门、交易中心 |
主管部门通过云智监管平台完成信息核验,数据交互推送至交易服务平台,交易中心及时对外发布。 |
14 |
中标结果公示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
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聊城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中标人信息。 |
服务平台客户端 |
中标结果公示 |
主管部门、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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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标人企业信息入库 |
中标人 |
中标人务必在聊城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招投标主管部审核。 |
聊城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
聊城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
主管部门 |
投标企业自行网上办理。 |
16 |
重新评标申请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聊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重新评标、复议申请。 |
聊城网上开评标系统 |
项目复议 |
主管部门、交易中心 |
招标人提出项目复议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通过电子招投标开评标系统完成项目重新评标、复议。 |
17 |
退还投标保证金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聊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起退款申请(保函形式除外),保证金管理系统自动原路退还已办理到账确认的投标保证金。退付流程如下: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5日内退付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保证金;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5日内退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3、合同在线签订后5日内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
服务平台客户端 |
保证金退款 |
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及时核验 |
18 |
中标通知书生成和打印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聊城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在线生成中标通知书、并打印。 |
服务平台客户端 |
中标通知书 |
主管部门、交易中心 |
主管部门通过云智监管平台完成信息核验,数据交互推送至交易服务平台,交易中心及时对外发布。中标人可通过中心网站首页中标通知书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
19 |
履约保证金缴纳 |
中标人 |
中标人自主选取现金(法定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信用良好的中标人适当减免履约保证金。 |
现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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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招标投标书面报告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向住房城乡建设招标投标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住房城乡建设招标投标主管部门 |
现场办理 |
主管部门 |
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系统正在开发书面报告栏目,正式运行后会实现书面报告线上备案。 |
21 |
在线签订合同及变更合同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
合同签订(含变更)环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聊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合同及合同变更的签订工作。 |
服务平台客户端 |
合同在线签订 |
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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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合同、合同变更、履约公示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
合同签订(含变更)及履约环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聊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发布合同公示、合同变更及履约公示。 |
服务平台客户端 |
合同公示 |
交易中心 |
鼓励招标人及时发布合同变更、履约公示。 |
23 |
异议 |
投标人 |
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者其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招标人提出质疑的行为。 |
服务平台客户端 |
在线异议栏目 |
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受理异议;主管部门通过云智监管平台实施在线监管。 |
24 |
投诉 |
投标人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者其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及对招标人异议处理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住房城乡建设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现场办理或利用投诉邮箱或在线网上办理等方式 |
现场办理或指定的投诉邮箱或网上投诉栏目 |
主管部门 |
投标企业在线提出,主管部门通过云智监管平台在线受理投诉。 |
25 |
档案归集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住房城乡建设招投标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
依据有关规定,待项目合同公示发布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住房城乡建设招投标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线完成档案归集工作 |
电子档案系统 |
线上归集 |
交易中心及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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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服务流程及标准依据《省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评标操作规范试点通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操作规范》(试运行稿)进行编制及梳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前期发布的招投标运行流程、服务流程及服务标准自动失效,后续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操作规范》(试运行稿)进行优化调整,变动情况另行通知,特此说明。 |